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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張榮發先生的遺囑,得到的財富傳承的啟發!--當事人想的跟你不一樣...

  自從2016年張榮發先生往生之後,其所留遺囑,就變成了在教遺囑寫作、談理財規劃時,很重要的教案了,但是時至今日,遺產仍未分配完成,繼承仍在訴訟中,程序只進行到遺囑是否有效的第二審而已...

  許多人在法院判決出來之後,就在討論張國煒先生能夠分配到多少父親的遺產,確實,對大家來說,重點在於誰可以分配到多少錢。可是走在法律程序上,處理時間卻可長可短,關鍵端看繼承人甘願怎麼分配而定!就目前看來,可能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。

  那我們先來看看張榮發先生的遺囑,到底有什麼問題?

  大家最常討論的就是"遺囑不破特留分"!大概很多人都會覺得,張榮發身邊這麼多律師,竟然會寫出這種貽笑大方的遺囑來!!

  唉唉唉!各位看倌,不知道您有沒有聽過以前常有人說"我的財產不分給女兒!"這種說法,還有人可以先聲明抛棄繼承的,事實上,這些在民法的規定上都是無效的,但是以前也都是沒有問題啊!

  基本上,遺產是人家的,遺囑是人家要寫的,這實在是完全自由的一件事,旁人真的無地置喙。基本上,民事訴訟是採不告不理原則,若是所有繼承人都同意依照遺囑來執行,那國家也不會插手,只要國稅局收得到稅就行了。就遺囑內容很明顯可以看得出來,張榮發先生是希望全部都留給張國煒的,只是其他繼承人不同意啊!張先生一定也知道其他人可以主張特留分,但他仍抱著一絲希望把這個想法寫下來。

  其實我們可以從當時各繼承人的持股來看,就可以大概理解為什麼遺囑會把所有的股票都留給張國煒了,因為張榮發早就把股份給其他的繼承人了,現在再給張國煒,才能讓各繼承人的持股平均一點。

  那麼其次,很多人針對法院的判決,討論的都是張國煒可以分多少,可是,其實目前的訴訟,都只是其他繼承人在主張遺囑無效,法院的判決都只是確認遺囑有效,這樣而已。那為什麼要告遺囑無效呢?因為遺囑無效的話,就是要均分了啊!!就不是只有特留分而已。而且,遺囑中有提到要把股票、現金及不動產都給張國煒,一旦遺囑無效,那麼,張榮發先生交代的這些都不用遵守了。

  所以,就這一點,我們就知道張榮發先生特別把這些寫在遺囑中,也是有其用意的,因為即使其他的繼承人要爭遺產,可能也要優先把股票、不動產給張國煒。由此推測,更能理解張榮發先生要把股票留給張國煒意願。而且,這份遺囑找了4位長榮集團的高層來擔任遺囑執行人,這也是相當高明的一招。

  由於這樣的遺囑內容,遺產的移轉大概免不了要纏訟許多年,由這些老臣來擔任遺囑執行人,可以同時確保這過程中,集團運作的正常,避免被有心人趁虛而入。

  關於張榮發先生的遺產分配,現在才進行到確認遺囑效力的二審,等到真正分配完成,肯定還得要不短的一段時間。我真的認為,張榮發先生一定很不願意見到,自己的財富傳承需要進入到訴訟程序,而且對於在這麼多年之後卻尚未順利移轉,而感到傷心難過。

  那身為一般人的我們,從這裡能夠學習到什麼呢?

1.遺囑是不得已的最後手段,而且自己無法掌控,效果可能不如預期。

2.最好可以選擇確定分配的方式,例如:保險、信託。

3.可以先就遺產的分配,開家庭會議說明,減少後來的爭議。

4.既然要寫遺囑,就一定要依合法的遺囑格式。

5.選擇適當的遺囑執行人是很重要的。

6.有關企業接班的安排,不只是股權的移轉而已,更有能力的培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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